幸福里百科词条:成都公积金将可按月提取,可以按月提取的业务有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三类,自10月8日起正式实施。

近日,成都住房公积金新政发布,涉及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相关政策调整,并将于2021年10月8日正式实施。

根据新规,成都公积金提取分为三种方式: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调整为“购房五年内申请,可每月提取一次”;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调整为“可每月提取一次”,其中,提前结清贷款提取调整为“提前结清贷款后五年内申请,可每月提取一次”;

3、租赁自住住房提取调整为“可每月提取一次”。

职工可根据自己需要,确定申请提取的间隔时间,无需每月都提出申请。每次申请提取时,中心将根据未申请提取的月数计算职工应提取的金额。另外,职工可通过成都公积金APP线上渠道和中心线下服务窗口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自住住房这几类住房消费提取业务,职工在同一个年度内,只能选择一套住房进行提取。需要注意的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不受此限制,例如职工当年已办理了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还可以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

针对多套房的职工,新规确定自2021年10月8日起,职工申请时近五年内已办理两套及以上住房购房提取,或当前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产权的,不得再申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购房提取。

关于成都公积金提取方式,组合贷款办理按月提取还贷的,公积金贷款部分采取“直冲本息”,商业贷款部分采取“定额提取”。

其中“直冲本息”是指成都公积金中心按月将当期应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从缴存职工账户当月可用的金额中抵扣;

“定额提取”是指成都公积金中心按月将协议约定的每月提取金额,从缴存职工的账户当月可用金额中提取到协议约定的本人银行账户。

该通知自2021年10月8日起正式实施。